劳动合同可以代签吗?

李先生在某企业任销售部经理已2年,当初曾与企业老总口头约定了工作的内容,职务,报酬等。由于经常出差,一直没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。最近,李先生因业务问题与老总发生矛盾被通知解除劳动关系。李先生在办理退工手续时看到一份有自己签名的劳动合同。人事经理解释说,名字是代签的,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商定的,没有任何更改。李先生非常不解,来电话问:难道劳动合同也可以代签吗?这份劳动合同有效吗?南南告诉李先生,劳动合同不可以代签。这份劳动合同从理论上说,没有任何约束力。

劳动合同为什么不可以代签呢?《劳动法》第17条规定:“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平等自愿,协商一致的原则,不得违反法律,行政法规的规定。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,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。”

实践中,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循:(1)劳动合同亲自履行的原则;(2)劳动合同全面履行的原则;(3)劳动合同协作履行的原则。而劳动合同亲自履行原则,是根据合同主体的特征提出来的。

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的性质。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而订立的,只能在签订合同的特定人之间履行。劳动法律关系确立后,劳动者不得调动到其它单位。由此,如果代签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原劳动合同主体变更,原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取消,新的劳动合同代签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更不能代替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。

李先生与某企业之间发生的“劳动合同”纠纷,是企业擅自在劳动合同上代签字引起的,企业的行为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程序的规定。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,最终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来确认。

这里,南南特别提醒,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,必须认真对待。用人单位和员工不要忽视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,既不要没有得到授权代为别人签订劳动合同;也不要随意委托别人代签合同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。